大家可能遇到过这样的情况:
老板自己有辆车,大部分时间都是公用,平时也会私用,公用部分的费用怎样才能计入公司的账上?
某员工自己有辆车,平时都是私用,偶尔为单位外出办事,那么外出办事的加油费(电动车的电费)、过路费、停车费如何报销?
以下是常见的三种操作方式:
1以交通补贴方式发放
以交通补贴的方式,补贴计入员工的当月应发工资,按月发放。
可以用公里数作为交通补贴的核算依据。
优点:
1、不需要提供发票;
2、会计工作量小。
缺点:
1、对于员工来说,需要额外承担个人所得税;
2、交通补贴的金额核算比较困难。
2签订租车协议
员工与公司签订租车协议。
员工将车辆租给公司,公司支付租赁费给员工,员工代开增值税发票给公司入账。平时用车过程中产生的加油费、过路费、停车费等凭发票计入公司费用。
缺点:
1、对于员工较多的公司,租赁协议签订、代开发票工作量大。
2、员工需要支付的税费包括:代开发票的增值税、个税(“财产租赁”适用税率为20%)等。
3、租赁协议签订后,车辆的“公用”、“私用”的区分及其费用计算比较困难,并且缺乏实际可证明的依据。
3建立报销制度、凭票报销
建立“私车公用”的报销制度。
制度内容主要包括私车公用的报销流程、发票要求等。
例如,出差前需提交自驾车出差申请,出差完成后报销时需提交差旅费报销单(含加油费、过路费、停车费、实际出差天数、出差地点等)。
加油费、过路费、停车费可以凭发票报销。加油费的金额也可以根据里程数、单位油耗来计算,也可以设定每公里加油费报销金额上限。
报销制度还可以具体规定:如果时间或其它条件允许,应选择成本较低的交通工具。这样可以避免因盲目选择自驾车出行而导致公司成本上升。
优点:
1、相比于前两种方法,交税较少。
缺点:
1、加油发票的获取较麻烦,出差前必须专门去一趟加油站加油、开发票;
2、相比于发放交通补贴,员工报销手续相对麻烦,会计工作量大。
以上三种方法都是在讨论如何解决私车公用的费用报销问题。
那么为何会产生私车公用的现象呢?是因为单位有用车需求。
除了私车公用,我们还能通过什么方式解决单位的用车需求呢?
以下提供了两种参考办法:
1租车
以公司名义向租车公司租一辆车用于日常办公,并签订租赁协议,租赁费凭增值税发票入账。加油费、过路费、停车费、洗车费等都可以凭发票报销;保险费、折旧费不能列支为公司费用。
优点:
1、相比于私车公用,费用计算更客观、合理。
缺点:
1、相比于私车公用,成本较高,因为租车公司需要盈利。
2以公司名义购车
以公司的名义购买车辆,加油费、过路费、停车费、洗车费、保险费、修车费等都可以据实、凭发票报销,折旧费也可以列支为公司费用。
优点:
1、车辆购置税、折旧费、保险费可以直接列支为公司费用。
2、加油费可以采取公对公预付充值,平时可以用油卡加油,加油发票可以定期批量开具,加油、费用支付相对简易。
缺点:
1、相比于企业私车公用和租车,短期内购车的现金支出巨大。